文明服务制度
一、使用文明用语、禁止服务禁语、热情服务、礼貌待人。
二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、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在岗服务。重大、紧急事项预约办理,特事特办。
三、服务对象到来办事时,承办人一次性告知与办事相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,免费咨询或提供有关咨询材料。
四、公开办事程序、办事条件、承诺时间和收费标准。
五、忠于职守、廉法从政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物和宴请。
六、加强信用建设,把服务从岗位延伸到社会违诺责任,对违反承诺的作为,视情节轻重,责令赔礼道歉,并给予告诫,直至待岗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