象 山 分 局
文明服务制度
优先服务制度
城区分局限时办公服务承诺
象山分局行风评议整改实施方案
关于贯彻落实市局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

 


上门服务制度

为改进分局工作作风,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,切实方便群众,深化优质服务,优化环境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,树立良好的分局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上门服务的范围和对象

(一)上门服务的范围

1 .土地使用证审验;

2 .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;

3 .土地使用权初始、变更登记;

4 .个人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;

5 .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;

(二)上门服务的对象

1 .企业、院校、业务相对集中的住宅小区;

2 .孤寡老人、残废人、年老体弱的人;

(三)上门服务的程序和方式

1 .服务提请:凡需要城区各分局办理上述业务的单位或个人,可根据需要来人或电话向城区各分局提请上门服务,分局也可根据实际,定期或不定期上门服务;

2 .服务准备:各分局接受服务申请后,应约定上门服务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并告知办事单位或办事人员;

3 .提供服务:根据约定的时间、地点,由各分局组织相关人员,按照办事程序和要求,实行一站式、一条龙服务。

三、上门服务的原则和要求

1 .依法依程序,按照服务承诺、办结时限进行受理或办理;

2 .上门服务要态度诚恳,办事热情,诚信守约,认真负责,做到特事特办,急群众之所急,想群众之所想;

3 .分局办事人员在上门服务时,应坚持原则、秉公办事,既不得违反程序和原则乱办事,也不得故意设障、刁难办事人员,更不得以上门服务为由,向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索取钱物。

四、城区各分局上门服务的责任人及联系电话

象山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责任人:李玠之

联系电话: 281704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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