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市人民政府文件
市政[2000]85号
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
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
各县、自治区、区人民政府、市直各委、办、局(公司、总会),各企事业单位:
现将《桂林市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桂林市人民政府
二000年八月四日
桂林市城区土地定级面积108.939平方公里,分为六个级别。各级别土地范围如下:
一级土地:南环路、桃花江以北,翊武路以东,凤北路以南,滨江路以西。 二级土地:安心南路、南溪山以北,湘桂铁路、青竹路,环城西二路、老人山以东,复兴里以南,驿前里、小东江、訾州河以西,除一级外的地区。 三级土地:毅峰路、穿山、净瓶路、瓦窑西路一巷以北,环城西一路、黑山路、红岭路、桃花江、桃花江路、环城北一路、湘桂铁路以东,群众路以南,清风实验学校,环城北二路、普陀路、空明东路以西,除一、二级外的地区。 四级土地:环城南一、二路、平山北路、罗汉山、湘桂铁路以北,巾山路、桃花江、磨盘山、光明山、湘桂铁路以东,灵川县界以南,下窑,四州湾、高新开发区界以西,除一、二、三级外的地区。 五级地区:七星店污水厂、周家村、造纸厂、大村、相人山、沙河、夏家村及西至临桂县界地区,巾山路以北、芳连岭以南地区;灵川县以南,社公山、庙山以东,胜利路一巷以北地区;四洲湾以北,下窑村以东,灵川县以南,漓江以东地区;朝阳路以北,激光研究所、黄莺岩以东,高新开发区界以南、以西地区。 六级土地:漓江以北的有色金属加工厂、英山柴油机厂、电缆厂、轮胎厂地区;遇龙路西段以南的绢纺厂,化工机械厂地区;桂林氮肥厂,洗涤剂厂,常家村、老村以南地区。 各级别土地面积见表1 表1 桂林使城区各级土地面积(平方公里) 土地等级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面积 | 2.241 | 7.099 | 17.330 | 35.375 | 27.816 | 19.078 | 占总面积比例(%) | 2.057 | 6.516 | 15.908 | 32.472 | 25.533 | 17.5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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